近来,由重庆市涪陵区查看院提起公诉的一同盗伐林木案在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庭审理。
本报讯(记者张博通讯员赵欢王语嫣)“被告人,你是否清楚在未持有砍伐许可证且未经林木所有权人赞同的情况下,砍伐树木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近来,由重庆市涪陵区查看院提起公诉的一同盗伐林木案在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庭审理。
据了解,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植被丰厚多样,其间不乏珍稀植物,如银杏、水杉、红豆杉等。这也使一些不法分子将违法的黑手伸向这些珍稀植物。2022年9月,专心想着捞“快钱”的王某打起了卖树牟利的主见,伙同杜某先后两次盗伐了10余株杉树,售卖牟利;同年12月,王某单独上山再次盗伐了两株杂树。两人的盗伐行为被别人发现后告发,公安机关随后立案侦查,王某、杜某于2023年5月自首。
本年2月,该案被移交涪陵区查看院审阅查看申述。查看官在调查取证时发现,王某和杜某维护生态环境的知道匮乏,以为“砍一两棵树不是什么大事”,邻近乡民也有相似的主意。为“处理一案,警示一片”,涪陵区查看院与当地法院一同,将该案的庭审现场“搬进”了案发地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
庭审当天,50多名乡民参加旁听。承办查看官既讲法、又说理,用身边人、身边事让乡民们对损坏森林资源的结果、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有了更直观的知道。终究,法院对查看机关的指控定见及量刑主张悉数采用,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杜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各并处罚金。
“莫乱砍树,随意砍树不只会损坏环境,还冒犯刑法,咱们回去今后要提示一下身边人。”庭审完毕后,旁听的乡民们边走边议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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